南京-民国建筑的大本营 二
国民大会堂位于南京长江路(原名国府路、林森路)264号,它是民国时期全国规模最大、设施最为先进的会堂。
1933年国民政府为筹备原定于1935年3月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大会,准备在首都南京建造国民大会会场。经行政院第一百三十次会议决议:由内政部拟具方案,详细建筑图说及经费概算.经内政部部长黄绍竑提议,国民党第一百次中常会讨论决议:
一、国民大会会场设在明故宫行政区基地;
二、会场建筑以能容纳2500人的议席为准;
三、会场建筑费定为]OO万元至200万元;
四、征求建筑图案及聘请专家审查费l万元,并在党务费第一预备费项下拨用。
行政院为此设立了国民大会堂建筑委员会,
设立主任委员1人,由内政部长兼任;
委员6人,由行政院秘书长、财政部长、国民政府主计长、审计部长、南京市长、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事务所主任兼任,下设各组分别负责相关事宜:
工程组负责会堂的设计、招工及监造事项;
财务组负责建筑经费的请领及支付事项.
后因在明故宫一带购地不易,以至筹建国民大会堂的动议暂时拖延下来。
1935年,孔祥熙等5人提议:在首都建造国民大会堂,可以国立戏剧音乐院和美术陈列馆充用,这样既可作剧场,又可作会场,诚为一举两得。
1935年,孔祥熙等5人提议:在首都建造国民大会堂,可以国立戏剧音乐院和美术陈列馆充用,这样既可作剧场,又可作会场,诚为一举两得。
他们的提案获得国民政府的批准。
1935年3月7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设立国立戏剧音乐院和美术陈列馆的提案,推于右任、孔祥熙等19人为筹备委员。由行政院秘书长褚民谊任筹委会常务主任。建筑地址选在国府路石板桥转角(今长江路)。
同年,国立戏剧音乐院和美术陈列馆筹委会公开招标征集院馆工程的设计方案和营造商。
经筹委会1935年8月评定,设计方案以公利工程公司建筑师奚福泉的为首选,天津基泰工程司关颂声、上海华盖建筑师事务所赵深的设计方案分列二、三名;营造商为上海陆根记营造厂,该营造厂以377229元(其中国立美术陈列馆62343元,国立戏剧音乐院314886元)的最低标价中标。1935年11月23日,筹委会常务主任褚民谊与承建商陆根记营造厂签订合同,限期lO个月完工。同年11月29日,举行奠基典礼。在施工过程中,陶记工程师事务所李宗侃建筑师,根据国民政府制定的《首都计划》中提出的首都建筑“要以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为最宜,而公署及公共建筑物,尤当尽量采用”的原则,对原设计方案作了局部修改.原来的工程造价不到40万元,后由于施工经费不足,国民政府又追加经费365458元。1936年5月5日,国民大会堂正式竣工。
国民大会堂坐北朝南,左右对称。主体建筑地上4层,地下1层。分前厅、剧场、表演台三部分,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前厅和表演台为砖混结构,中部剧场为钢筋混凝土柱网结构,型钢屋架。
前厅部分设有井楼,一楼两侧设有办公室、衣帽间;二楼为休息室;放映室设在顶楼。各层都设有厕所、贮藏室。前厅为平顶屋面。
剧场部分设在建筑物的中央,楼上下共设有2500多个观众席。剧场顶部为人字屋顶,钢屋架。
表演台部分的台口为圆弧形,台前设有奏乐池;表演台的底部以及后台设有演员化妆室和休息室。
国民大会堂坐北朝南,左右对称。主体建筑地上4层,地下1层。分前厅、剧场、表演台三部分,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前厅和表演台为砖混结构,中部剧场为钢筋混凝土柱网结构,型钢屋架。
前厅部分设有井楼,一楼两侧设有办公室、衣帽间;二楼为休息室;放映室设在顶楼。各层都设有厕所、贮藏室。前厅为平顶屋面。
剧场部分设在建筑物的中央,楼上下共设有2500多个观众席。剧场顶部为人字屋顶,钢屋架。
表演台部分的台口为圆弧形,台前设有奏乐池;表演台的底部以及后台设有演员化妆室和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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